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户口簿怎麼辦理

户口簿的辦理依據規定,立户、分户需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户口簿》;
3.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農村的可提供宅基證);
4.結婚立户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離婚分户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5.購房立户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
《户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户口簿怎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