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自考科目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學前教育本科專業7門選考課程為《學前教育行政與管理》,4學分;《學前教育診斷與諮詢》,4學分;《學前兒童心理衞生與輔導》,4學分;《英語(二)》,14學分;《普通邏輯》,4學分;《美育基礎》,4學分;《兒童文學名著導讀》,6學分。如果英語基礎過關的自考生,可以選考《英語(二)》,一門課程就達到了14學分的要求。如果是英語基礎不過關的自考生,可以選考《兒童文學名著導讀》,及其他兩門課程,也可達到14學分的要求。 TAG標籤:家事糾紛 自考 婚姻家庭 科目 學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