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5.8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出生公證需提交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2.出生證或醫院根據出生檔案記載出具的證明。3.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出生情況證明。待業或辭職的或無業的,由其檔案保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證明。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法律依據:《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TAG標籤: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公證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