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老公欠賬了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夫妻名下的共同財產不

老公欠賬了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夫妻名下的共同財產不
律師解析:如果男方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那麼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夫妻名下的共同財產。
如男方所欠個人債務,房屋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也存在被強制執行的可能性,因男方個人債務導致夫妻共同財產被強制執的,可提起訴訟向男方追償。
想要防止配偶對外借款導致夫妻共同財產損失的,建議絕不不要輕易配合進行借款、貸款行為,包括不限於簽字、追認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後,主張由另一方按照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承擔相應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六條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