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過錯方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4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離婚過錯方的認定:有下列情形可以認定為過錯方:(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判定。(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TAG標籤:過錯方 認定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