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税額怎麼計算 普法法律網 工商税務 2.0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四條【應納税額的計算】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税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税銷售行為),應納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TAG標籤:計算 應納税額 公司經營 工商税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