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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的完税證明是由那個部門開具的?

一、註冊資本的完税證明是由那個部門開具的?

註冊資本的完税證明是由那個部門開具的?

註冊資本的完税證明是由税務局開具的,企業註冊的行為是一定需要納税的,並且對於當事人來説,納税是一種法定的義務,即使公司的很多股東,在公司設立之初,並不能履行繳納全部的註冊資金的義務,也並不會妨礙税額的繳納。

二、辦理納税證明所需材料:

1、 外國企業承包工程作業或提供各種形式勞務,需開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證明的:

(1)納税人書面申請報告(應説明:A、境外公司名稱;B、支付金額;C、與境外公司結算情況)

(2)《外商承包工程作業税收認定表》或《外國企業提供勞務税收認定表》複印

(3)已完税憑證複印件(通用繳款書應附申報表複印件)

2、從我國境內取得租金、利息、專利權使用費等費用的外國企業,需開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證明的:

(1)《代扣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税税收認定表》複印件

(2)已完税憑證和納税申報表複印件

3、在我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將税後利潤分給境外投資者,需開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納税情況證明單》的:

(1)企業申請報告(應説明:A、註冊資本;B、外方投資企業名稱;C、投資比率;D、開業時間;E、獲利年度)

(2)完税憑證複印件

(3)分利所屬年度彙算清繳通知單複印件。

三、分公司有註冊資本嗎?

分公司是沒有註冊資本的概念的。因為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總機構承擔。

與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税務登記證。分公司的執照是“營業執照”,不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範圍和總公司是一樣的,但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

對於所有總公司,在設立時都是需要有註冊資金的,由於這是一種以謀利為目的的經濟行為,故而是一定需要納税的。在我國,設立公司之後很少會發生逃税的現象,若是由於會計職員的失誤,導致並沒有繳納全部的税額的,需要在日後進行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