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的流程 普法法律網 兼併收購 2.3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收購企業大致可分為如下步驟:一、交易準備階段;二、買方盡職調查(第一階段),即進入市場;三、買方盡職調查(第二階段),即初步競標;四、交易最終談判即最終競標;五、完成交易即簽署最終協議。盡職調查是買方認知了解賣方的過程,雖然盡職調查第一、二階段比較繁重,但實際貫穿於整個交易過程。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172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TAG標籤:併購 公司經營 流程 兼併收購 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