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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定出資金額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法定出資金額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出資金額是多少?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章程規定的註冊資本總額可以採取分期繳納的方式出資,但是必須符合三點要求 :

第一,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總額的20%;

第二,首次出資額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即3萬元人民幣;

第三,其餘部分出資應在公司成立之日七3年內繳清,但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清。

2、最低註冊資本額:3萬元人民幣。同時應注意其他法律、法規如商業銀行法、證劵法、拍賣法等對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額的規定。

3、出資方式及出資比例: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做為出資的才產外,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使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權利;其中,貨幣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

4、出資程序:貨幣出資存入公司賬户;風貨幣出資:評估作價——核實財產——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驗資並出具證明——報送公司登記申請。

5、責任:

a、股東不按期足額繳納其所認繳的出資額額的,出必須足額繳納外,對其他股東應承擔違約責任;

b、非貨幣出資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章程所定價額的,應首先由該股東補足差額,公司設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而公司成立以後新加入的股東不承擔該責任。

6、出資的表現形式是出資證明書,是要式證書。

7、公司成立以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一般程序

1、發起人發起。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發起設立。發起人首先要對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可行性分析,確定設立公司的意向。發起人有數人時,應簽訂發起人協議或作成發起人會議決議。協議或決議是明確發起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

2、草擬章程。章程主要是規範公司成立後各方行為的,它與發起人協議不同。起草章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國外公司法大多數都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予以公證,我國沒有這種規定。但我國法律要求章程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簽名蓋章,報登記主管機關批准後,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審批。並不是所有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均要經過行政審批,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規的特別要求,直接註冊登記就可。我國《公司法》第8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如,設立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就應事先經有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不經批准,就不得申請登記。

4、繳納出資。發起人在簽署發起人協議或章程時,認繳出資。如果籌備工作順利,應辦理審查批准的手續也已辦理,就應實際履行出資義務。

發起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户;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5、驗資。發起人(公司成立後是公司的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6、申請設立登記。發起人的全部出資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隨着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隨之建立起來,那麼在建立後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註冊資金,同時在註冊和運營的過程中也是需要遵循法律法規,當有任何的違規行為時,不僅會對企業進行一定的處罰,同時也會對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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