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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分紅是否需要繳納税?

總的來説,股東取得的分紅是需要納税的。但如果單位持續五年無正當理由不給股東分紅的,股東可以向法院起訴。

私營企業分紅是否需要繳納税?

一般來説企業在一個納税年度結束後,有形成税後利潤的應當分配給股東,而股東取得的這些紅利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税款:

1、個人股東取得的紅利應當按照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税款;

2、從上市公司取得的紅利減半徵收税款;

3、 外國人取得的紅利不需要繳納税款;

4、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紅利不需要繳納税款;

5、境外的非居民企業從境內的居民企業取得的紅利,需要按照百分之十的税率繳納税款;

6、個人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分紅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税款;

7、個人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個月到一年的,按照分紅的百分之十繳納税款;

8、個人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超過一年的,按照分紅的百分之五繳納税款;

關於股東取得的分紅的比例,還需要根據單位的相關制度來規定,一般來説是按照投資人的出資比例規定的,但如果單位有其他規定的則按照單位規定的來決定分紅比例;如果投資人在一個納税年度的中間退出了該單位,則無法取得本年度的紅利,因為單位的分紅是按照一個年度核算的,需要在年度結束後扣除一定的項目才能進行分紅的。

如果單位一直不盈利的,股東可以要求單位回購股權,如果單位有盈利但持續五年都不給股東紅利的,則股東有權要求單位回購股權,單位不同意的,股東們可以在股東會議通過的九十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當代社會對於私營的企業來説,股東得到的分紅權利還是比較多的,對於這部分的分紅需要進行税收的繳納,這是法律當中規定的強制性的義務,如果單位連續5年沒有正當的理由,不給股東進行分紅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來維護自身權利。

我國的股東的分紅是我國的每一個公司當中的股東都十分注意的事情,此時分紅是涉及到了公司的股東的具體的利益的,應當十分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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