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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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起字號時需要遵守哪些規範

企業在起字號時需要遵守哪些規範
律師解析:企業在起字號時需要遵守以下規範:
1、應當由兩個以上漢字組成;
2、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不得作為字號;
3、在同一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人擬定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下列同行業或者不使用行業、經營特點表述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漢字組成。
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不得作為字號,另有含義的除外。
第十七條
在同一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人擬定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下列同行業或者不使用行業、經營特點表述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一)已經登記或者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二)已經註銷或者變更登記未滿1年的原企業名稱,有投資關係或者受讓企業名稱的除外;
(三)被撤銷設立登記或者被撤銷變更登記未滿1年的原企業名稱,有投資關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