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不註銷 普法法律網 公司經營糾紛 2.9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工商不去註銷的話,一年後沒有去年檢,自動轉為吊銷,法定代表人被列入為黑名單,三年內不允許再擔任法定代表人。税務不去註銷的話,所欠税一直存在,而且還會產生滯納金。到達一定程度會影響貸款、出國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TAG標籤:公司經營糾紛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