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投資款未到賬可否掛賬 普法法律網 公司經營糾紛 2.6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股東投資款未到賬,屬於該股東違反了公司章程,該股東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在賬務上採取掛賬行為,不影響該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TAG標籤:掛賬 投資 股東 公司經營 可否 公司經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