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業多久要進行清算 普法法律網 破產清算 2.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註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户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TAG標籤:停業 清算 破產清算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