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7個月以上引產產假國家規定?

7個月以上引產產假國家規定?
律師解析:7個月以上引產產假國家規定:7個月以上引產產假可以休42天。中華傳統文化認為,流產跟生產都是需要坐月子的,不做月子對女性的身體影響很大,我國法律對此也做了相關規定。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懷孕滿4個月的,流產後可享受42天的產假。因此,懷孕七個月以上做了引產也是享受42天的產假的。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