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侵權

當前位置 /首頁/損害賠償/學校侵權/列表

校園打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打架是不對的,尤其在校園裏打架更是會被記過。那麼關於校園打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通常來講,根據打架學生的年齡段的不同,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學校應盡的看管責任義務都不一樣。本站小編已經貼心地為您整理出了相關法律。

校園打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一、關於學生校園打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這要看在學校打架的學生,是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週歲以下)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10—18週歲),不同的階段,學校所付的責任也所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①、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②、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③、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責任判斷:

根據以上的規定,首先要認定打架的學生是哪種民事行為能力人,然後判斷學校有無失責,如果學校失責,那麼學校要承擔責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責,則根據學生的身份情況認定,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學校一般要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證明盡責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只有失責才承擔責任。

二、如何避免校園暴力?

1、放學結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園暴力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惹不起我躲得起,至少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那麼放學之後要和同學們結伴而行,有校車的儘量坐校車,有家長接送的就家長接送。結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類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潛在的危險地帶。

2、不單獨和同學外出,有事儘量在班級解決

課間或者放學,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學找你外出的話,儘量不去,有什麼事情就在教室裏解決好之後再出去,畢竟社會那麼亂,誰知道找你的是好人還是壞人,將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級教室裏對你怎樣的。

3、穿着普通,不爭強好勝

小編看到現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為中心的有很多,穿着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現在的學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學校都穿校服的,那麼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着太高調,和同學相處不要爭強好勝,要給自己給別人都留點面子。

4、家長教育要到位

發生校園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內因。不能全盤否定家長的教育,但至少他們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長都是在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對待孩子也許小時候還比較關心,等孩子上小學,上初中,重點關注就是孩子的學習。不可否認,孩子的學習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為也不會差,但是一味的關注孩子的學習,不關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這樣真的好麼?

5、學校教育、監督要給力

學校開設的心理教育課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學校要做的就是將心理教育貫徹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讓他們有個傾訴發泄的地方。另外學校既然成立的校園110,就一定要將監督檢查落實到實處,學校管理好了,就應該輻射到學校的周邊地區。

再有就是學校方面是否進到了相應的責任義務,如果查出來沒有盡到相關教育義務的話,學校的責任會被加重追究的。更多校園法律問題可以查詢本站。

TAG標籤:校園 打架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