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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哪裏有

勞動仲裁申請書哪裏有

勞動仲裁申請書哪裏有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11年9月8日到2011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00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1年9月和2013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3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11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00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11-09-08日到2011-10-09日工資計2000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1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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