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交通事故現場能分為什麼

交通事故現場的分類:
1、原始現場,指沒有遭到任何改變或破壞的現場。它能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責任的鑑定提供客觀的依據。
2、變動現場。
3、偽造現場,指當事人為逃避責任、毀滅證據或達到嫁禍於人的目的,有意改變或佈置的現場。
4、逃逸現場。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係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製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
(四)其他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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