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程序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 2.5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後,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二)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後,再行評定;(三)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TAG標籤:評定 道路 交通事故類鑑定 傷殘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