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貨車後保險槓離地高度

貨車後保險槓離地高度
律師解析:本標準適用於載貨汽車、轎車和乘員在17人以下的小型客車。?1、保險桿應能在汽車低速行駛與同類車輛相撞時,保護汽車部件免受或減輕損?壞。?2、轎車和小型客車應裝置有前後保險槓,載貨汽車應裝置有前保險槓。?3、保險槓應相對汽車縱向對稱平面左右對稱。?4、轎車和小型客車保險槓的長度應不小於車輛寬的90%,載貨汽車的保險槓長?度應不小於車輛寬的70%。?5、保險槓的高度應在保險槓水平件有效接觸面的上、下翼緣處測量。?注:為確保保險槓水平方向的有效接觸區域,並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零部件?稱為水平件。?6、保險槓水平件(在不小於車輛寬的70%長度內)安裝位置尺寸應符合下表規?定。?7、保險槓上、下翼緣面與腹板相交處的圓角半徑尺寸應儘量小,以免減少相撞時的有效接觸面積。?8、保險槓應當具有一定的鋼度和強度,一輛汽車應能在不小於5%的坡度路面上?(乾的水泥或瀝青路面),向上推行另一輛同噸位滿載汽車,而保險槓無明顯變?形,兩車應對正接觸。基本車型的變型車保險槓位置尺寸可與基本車型相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第二十一條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範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