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行駛證忘帶怎麼處罰

一、行駛證忘帶怎麼處罰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如果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而且一次扣一分。
二、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行駛證忘帶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