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營車輛處理標準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1.2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具體標準是: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TAG標籤:非法 車輛 交通事故責任 運營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