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一是準確把握主觀故意的時段性。要做到對肇事人懲罰的客觀公正,必須還原肇事人在各個時段的主觀狀態,再依此做出判斷。
二是準確理解主觀明知。根據刑法精神,刑法不打擊無知者,所以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換言之,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的,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而只能作為一般逃跑行為,處於交通肇事基本刑。
三是準確界定主觀動機。如前所述,肇事人逃逸的主觀動機是逃避法律追究或迴避對被害人的救助,如果缺少這兩個方面,就不能認定為逃逸。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