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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異議登記後需要在多長時間內起訴

一、房產異議登記後需要在多長時間內起訴?

房產異議登記後需要在多長時間內起訴

房產異議登記後需要在十五日內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條【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申請房產異議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1、異議登記的申請人為利害關係人。

2、異議登記以登記簿記載權利人不同意變更登記為前提。

三、申請房產異議登記的利害關係人怎麼認定?

(1)法定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如房產繼承時,被違法剝奪繼承權的繼承人;

(2)因虛假手段轉移房屋,權利受到侵害的原權利人,如通過偽造原權利人簽名、假冒產權人等虛假手段將房屋轉移,此時原權利人為利害關係人;

(3)居住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如房改房上市未經同居住成年人同意使其居住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

四、房產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既然利害關係人對房產登記提出了異議,並且不動產登記機構也辦理了異議登記,那麼利害關係人就應該做好起訴的準備,房產登記機構沒有職責去審理房產的歸屬問題,房產歸屬糾紛無法協商處理的,應該準備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