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不履行合同構成犯罪嗎
一、拒絕不履行合同構成犯罪嗎
拒不履行合同不是犯罪,只是違約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違約責任一般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擔以下幾種法律責任: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拒絕履行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實踐中若符合一定條件當事人也可以拒絕履行合同。
當合同符合以下條件時,當事人可以拒絕履行: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六)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七)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八)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