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義務的轉移情況有哪些?
一、合同義務的轉移情況有哪些?
合同義務轉讓的情況:
(一)是合同義務的全部轉移,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債務人完全取代了舊的債務人,新的債務人負責全面的履行合同義務;
(二)是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即新的債務人加入到原債務中,和原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
二、合同義務轉移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債務人將其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地轉移給第三人。債務人將其全部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叫作免責的債務承擔。債務人將其合同債務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如果該債務人與第三人共同向債權人負責,叫做並存的債務承擔。
合同義務的轉讓,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須有有效的合同義務的存在。
2、被移轉的合同義務具有可移轉性。
3、第三人須與義務人就債務的移轉達成合意。
4、債務承擔須經權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
合同義務轉移的條件主要有:第一,合同義務的轉移應該要得到第三人和債權人的同意;第二,該合同是可以進行轉移的,也就是具有可轉移性,還有就是合同必須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