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解除的規定是如何的 普法法律網 合同終止 1.7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解除具體規定有:1、在分期付款買賣中,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時,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2、在分期付款買賣中,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TAG標籤:買賣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終止 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