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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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申報方式如何選

個人所得税申報方式如何選
律師解析:具體由納税人自行選擇採取何種方式進行個人所得税申報
根據個人情況來看,扣繳義務人申報是指納税人通過所在單位進行個税扣除申報,由單位每個月計算出員工應預扣預繳的税款,再向税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税申報。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指每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時正常扣税,之後在第二年由納税人自己前往税務部門辦理個税專項附加扣除,再由税務部門進行退税。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税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二)取得應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税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户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税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税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