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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80萬什麼罪怎麼處罰?

一、偷税漏税80萬什麼罪怎麼處罰?

偷税漏税80萬什麼罪怎麼處罰?

逃税80萬判五年以上。逃税80萬元可能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偷税金額佔應納税額10%以上30%以下,偷税金額佔應納税額30%以上,偷税金額10萬元以上的,偷税金額1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額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税額十萬元以上的,處罰金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偷税罪客體要件

偷税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國家各種税收和税款徵收辦法的總稱,包括徵收對象、税率、納税期限、徵收管理體制等內容,任何應税產品不納税,不按規定的税率、納税期限納税以及違反税收管理體制等行為,都是對我國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如果行為人的行為並沒有侵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是侵犯了諸如國家外貿管理制度或者金融、外匯管理制度,則不構成偷税罪。例如,走私活動的犯罪行為,必然具有偷逃國家關税的性質,但是國家的進出口關税是由海關監管、徵收的,因而它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而不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所以只能定為走私罪而不能定為偷税罪,更不能以走私罪和偷税罪實行數罪併罰。

(二)偷税罪客觀要件

偷税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税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的税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偷税罪主體要件

偷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既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個人,也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國有、集體、私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中外資企業等法人或單位,而且還包括扣繳義務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沒有納税義務的公民,如與納税、扣繳義務人相互勾結,為偷税犯罪提供賬號、發票證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實施偷税行為的,應以偷税共犯論處。税務工作人員構成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四)偷税罪主觀要件

偷税罪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逃避繳納應繳税款義務而非法獲利的目的。所謂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税收法規,逃避繳納應繳納税款義務的行為,其結果會使國家税收受到影響,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如果不具有這種主觀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比如過失行為,

則不構成偷税罪。

偷税漏税需要按照實際的金額大小還有佔的應該繳納税額的比例進行處罰,構成要件包括偷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税收法規,採取非法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税款的目的,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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