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公司詐騙怎麼處理?
一、出口退税公司詐騙怎麼處理?
1、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的情形是指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5萬元以上的;
2、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的情形:
1)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5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税款損失3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3)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税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3、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的情形:
1)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25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税款損失15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3)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税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4)情節特別嚴重的其他情形。
二、騙取出口退税的規定是什麼?
假報出口,是指以虛構已税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
1、偽造或者簽訂虛假的買賣合同;
2、以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等有關出口退税單據、憑證;
3、虛開、偽造、非法購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出口退税的發票;
4、其他虛構已税貨物出口事實的行為。
其他欺騙手段指:
1、騙取出口貨物退税資格的;
2、將未納税或者免税貨物作為已税貨物出口的;
3、雖有貨物出口,但虛構該出口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等要素,騙取未實際納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4、以其他手段騙取出口退税款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騙取出口退税這種行為的話也是嚴重的侵犯到我們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所以必須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當然了,根據騙取的税收的數額不同有不同的處罰力度,如果説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將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