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意外受傷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意外傷害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意外受傷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賠償標準: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並有憑證)。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