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咬人了或者造成他人受傷,狗主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7.7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狗主人要承擔賠償責任。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TAG標籤:受傷 遛狗 損害賠償 拴繩 咬人 賠償 人身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