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1.4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TAG標籤:損害賠償 人身侵權 侵權行為 姓名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