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姓名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姓名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