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警察會管嗎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3.0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般性的侵權,屬於民事糾紛,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觸犯了刑法涉嫌犯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人身侵權 糾紛 警察 損害賠償 會管 侵權 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