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犯罪是一種犯罪形態,是指兩人以上以團伙尋釁滋事的故意,進行犯罪活動。團伙犯罪的性質屬於惡劣情節型,法律上一般會從重處罰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因此,團伙尋釁滋事可以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