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期滿未逾5年什麼意思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執行期滿未逾5年是指在刑滿之後的五年之內,也就是説從刑罰執行完畢後開始計算五年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TAG標籤:執行 刑事辯護 期滿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