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緩刑期發現以前有漏罪怎麼處理

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至於在發現漏罪後是否會被逮捕,需要看漏罪的量刑情況,如果該漏罪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會對被告人逮捕,如果該漏罪犯罪情節較輕,刑期在三年以下的,也可以不予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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