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如何規定領導殘疾人乞討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7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行為。實施該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量刑 殘疾人 乞討 刑事處罰辯護 領導 刑法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