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失火罪怎麼認定

失火罪是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本罪主要特徵:(1)主觀上只能由過失而構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2)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失火行為。
失火罪必須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才能構成。放火罪並不以發生上述嚴重後果作為法定要件,只要實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即能成立。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