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聚集眾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要處罰哪一類人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6.5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鬥毆的;(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TAG標籤:處罰 犯罪行為 一類 聚集 刑事辯護 實施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