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陷害罪的直接客體的是公民的申訴權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3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報復陷害罪的直接客體不只是公民的申訴權。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民主權利和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這裏的民主權利是指公民的批評權、申訴權、控告和舉報權。這些權利是我國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權利,是公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利的一個重要方面,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格保護。【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辯護 客體 公民 申訴權 刑事犯罪辯護 報復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