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有如下:
1、虛報註冊資本罪。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3、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4、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5、妨害清算罪。
6、單位受賄罪。
7、對單位行賄罪。
8、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9、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0、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1、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改名為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12、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行賄罪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