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國家對刑滿釋放人員有什麼政策

1、對刑釋、解教人員,社會各界及安置單位不得歧視,在就業、就學、晉級、評獎等方面應當與其他公民同等對待。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3、各級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勞動、人事、民政等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為其生活、勞動和接受教育創造必要的條件。
4、刑釋、解教人員除留場就業外,均應放回原户籍或直系親屬所在地。當地公安機關憑勞改機關的釋放證明書或勞教機關的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給予落户。
5、刑釋人員留場就業的,就業勞改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勞改行政主管部門准予留場就業證書,給予落户。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

國家對刑滿釋放人員有什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