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認定標準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主要有三點認定標準(1)行為人採取的手段達到惡劣。(2)行為人對執行標的的履行程度。(3)行為後果的嚴重程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認定 裁定 刑事犯罪辯護 判決 刑事辯護 拒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