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逮捕人屬於什麼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2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能構成招搖撞騙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法律依據】《刑法》第279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TAG標籤:逮捕 冒充 刑事辯護 警察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