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怎樣劃分

這是依據共同犯罪有無組織形式而對共同犯罪形式進行的劃分。
一般共同犯罪,簡稱一般共犯,又稱非集團性共犯,指沒有特殊組織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點是:共同犯罪人為實施某種犯罪則臨時結合,一旦犯罪完成,這種結合便不復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簡單共同犯罪,也可以是複雜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簡稱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通稱為犯罪集團。根據刑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怎樣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