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行為與貸款詐騙罪的界限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4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根本差別在於,貸款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本罪中的騙取貸款行為不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只是為了騙取貸款。(2)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只是自然人,而本罪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單位。(3)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貸款,而本罪的犯罪對象除了貸款,還包括票據承諾、信用證、保函等金融票證。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詐騙罪 界限 騙取 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