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辯護律師解答

惡意透支無罪辯護

惡意透支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説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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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惡意透支無罪辯護重點有哪些

信用惡意透支無罪辯護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持卡人的信用記錄及造成無力還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有持續還款行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業、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短期經濟狀況嚴重惡化,無力還款,並未繼續透支,且能夠提供證明其當時經濟狀況的合理線索的,不應當認定為非法佔有的目的,應當做無罪辯護。


2、審查持卡人未及時還款的原因。有證據證明持卡人對欠款數額或還款方式存在合理異議,無拒不歸還欠款的意思表示,與髮卡銀行之間保持正常、暢通聯繫,積極與髮卡行溝通、尋求解決方案的,不應當認定為非法佔有的目的,應做無罪辯護。


3、審查透支款項是否為登記持卡人造成的及被透支後的行為表現。登記持卡人將信用卡借與他人使用,並與使用人約定由使用人償還信用卡欠款,登記持卡人已盡及時通知使用人銀行催收情況的義務的,不應當認定為非法佔有的目的,應做無罪辯護。但登記持卡人與使用人共謀或明知使用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除外;


4、審查持卡人的其他情形,以證明持卡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