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雨棚規定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2.5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城管雨棚規定:如果雨棚是未經批准,擅自進行的建設,屬於違法建設,城管有權進行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TAG標籤:城管 行政類 行政處罰 雨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