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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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迴避的範圍是什麼

行政迴避是指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與所處理的法律事務有利害關係,為保證實體處理結果和程序進展的公正性,依法終止其職務的行使並由他人代理的一種法律制度。迴避制度的法律價值在於確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而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則可以樹立起利益衝突的雙方當事人尋求法律程序來解決爭議的信心,客觀上也有助於社會的穩定發展。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行政迴避的範圍是什麼